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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及调整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号】:霞工委〔2010〕34号 【发布机构】:党政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0-5-6 【实施时间】:2010-5-6

各行政村、社区、企事业单位、街道各科室: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公安部、教育部关于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的相关工作措施,全面落实全国中小学安全教育工作视频会议和市、区关于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紧急会议精神,认真吸取近期以来福建南平等地连续发生恶性刑事案件的深刻教训,全力保障师生人身财产安全,切实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 “平安校园” 创建的总体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我街道中小学、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及调整后的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通知如下:
 长:朱斌荣
副组长:胡敏波、张旭波、盛光杰、张培力、胡茂平
 员:金美琴、顾艳艳、徐继高、陈企平、梅银娣
虞东祥、陶 军、刘毅杰、 史龙国、阮志杰
卢晋阳、王秋红、乐信伟、程付英
二、统一思想,高度重视校园安全保卫工作
孩子的安全事关每个家庭的幸福与安宁,关系整个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关系整个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街道相关部门、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从上述恶性事件中吸取深刻教训,高度重视师生人身安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相应工作制度,严密安保工作方案,切实把强化校园安全管理、提高学校安全防范能力、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共建和谐校园等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三、落实措施,配足配齐校园安全保卫力量和设施
进一步形成并强化人防、物防、技防三位一体的校园安全防控网络。一是人防抓落实。做到保安人员专业化,严格按照相关要求配足配齐校园安全保卫机构和保卫人员,要聘请保安公司的专业保安人员担任门卫工作。要健全学校门卫制度,保证学校教学期间校园封闭,严格落实外来人员进校盘查验证登记制度,禁止无关人员和校外机动车入内,禁止将非教学用的易燃易爆、管制器具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园。要在上学、放学时段安排学校值班领导、教师和保安到校门口值守,避免学生在校门外过早过多集聚,有秩序地引导、护卫学生进出校门,确保安全。幼儿园和小学低段要建立严格的接送卡制度,切实落实年幼学生家长专人接送保障措施。二是物防抓巩固。学校重点要害部位的物防措施落实率要达到100%,学校值守保安和门卫要配备专门的防护器械,以应对各种突发情况;三是技防抓提高。根据《浙江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建设技术规范》要求,进一步促进校园技防建设。学校现有技防设施要全面启动并确保运行良好。要在校门口、学校宿舍等重点区域安装视频监控探头,并与110报警系统联网,确保一有警情公安机关能够快速反应。各类幼儿园、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学校等校园安防基础相对薄弱的单位,要制定有效措施,确保校园安全防控网络无缺漏。
四、加强排除,及时消除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
各相关部门、各学校要结合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组织民警、学校安全保卫人员、教师等加强校园内部及周边的巡逻,摸清学校的安全防范重点,根据有关部门排查出来的情况和问题,开展研判分析,提出解决对策,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相关部门、各校要组织力量,对学校的主体建筑、周界、锅炉房、实验室、燃气供电设施、危化物品使用保管等以及师生不稳定情况开展全面细致的排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登记造册,明确专人负责,限时整改。
进一步加强落实警校联防制度,根据公安部门治安评估状况,在每天上学、放学等重点时段,有针对性地加强巡逻和守护,切实防范和制止各种危及师生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五、加强宣传,切实增强师生安全防范意识
相关部门、各校要结合本校治安实际,通过上法制课、开展安全教育讲座、应急预案演练、校园网络、墙报板报等各种方式,广泛开展法制安全教育,举一反三,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的法制意识、提高校园各类突发事件的自我防护能力。同时,各校要不定期与学生家长沟通学校安全保卫工作情况,主动取得家长对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的支持配合,形成社会、家长、学生齐抓共管的工作氛围。
六、畅通渠道,切实加强学校安全保卫的信息报送工作
各相关部门、各校要加强值班工作,建立完善的信息收集、处理和报送制度。对重要情况和重要信息不及时上报、漏报甚至瞒报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霞浦街道党工委
                                             霞浦街道办事处
                                             2010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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