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互动交流 > 互动交流知识库 > 公安局

无犯罪证明记录开立单位发函需填写哪些内容?

来源:霞浦县公安局 发布时间: 2022-11-21 16:01
加大字体 缩小字体 收藏 取消收藏 打印

  对从业人员是否犯罪有法定要求的行业单位,或其他因履行职责需要的国家有关机关和公证机构,申请查询公民个人无犯罪记录信息的,应当提交单位公函(公函中应注明被查询对象的姓名、证件名称及号码、查询具体事由、经办人姓名、职务等),以及与查询事由相关的证明材料,出示经办人的有效工作证件,并如实填写《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