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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霞浦县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政策解读

来源:县政府办 发布时间: 2022-11-18 1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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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10月31日,霞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霞浦县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霞政办〔202291号),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强化城市环境噪声管理,有效控制噪声污染的程度和范围,改善城市声环境质量,促进城市经济和环境协调发展

二、目标任务

结合霞浦县城区实际情况,对霞浦县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进行划定,保障霞浦县城区各声环境功能区均能达到相应的标准要求。

三、制定依据

1.《声环境质量标准》

2.《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3.《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4.《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5.《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

6.《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

7.《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四、主要内容及解读

(一)区划范围

霞浦县声环境功能区划适用范围为霞浦县中心城区(老城组团、松港组团、滨海组团、福宁工业园园区组团)建设用地范围、特殊用地及部分其他用地为基础,以及部分未在规划内但实际已有建成区规模的用地,北至温福铁路,南至长沙村,西至霞浦县第七小学,东至松山为界。

(二)功能区类别和划分

0类声环境功能区:指康复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

1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

2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

3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

4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交通干线两侧一定区域之内,需要防止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包括4a类和4b类两种类型。4a类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道、城市次干道、城市轨道交通(地面段)、内河航道两侧区域;4b类为铁路干线两侧区域。

(三)区划结果

 

霞浦县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结果

环境功能区类别

  

  

执行标准

0类区

现暂无符合划分为0类功能区条件的区域

1类区

现暂无符合划分为1类功能区条件的区域

2类区

(总面积约18.90km2

2-1

后港北礵客船码头以北,温福铁路以南,牛栏岗以西,罗汉溪大桥以东。

昼间≤60dB(A)

夜间≤50dB(A)

2-2

罗汉寺以南,六一七西路和山河路交点以东,松山以西,三河(畲族风情园-湖滨北路段)以北。

2-3

三河以南,三盛璞悦山河以西,南峰山以北,霞浦县第七小学以东。

2-4

湖滨北路以北,三河以南,霞浦职业中专学校以西,塔山路(塔山路-湖滨北路段)以东

3类区

(总面积约5.31km2

3-1

小沙工业园区

下沙村以南、宁德盐业有限责任公司以北,赤岸大道以西,南峰山以东。

昼间≤65dB(A)

夜间≤55dB(A)

3-2

大沙工业园区

福宁湾混凝土有限公司以南,赤岸大道以西,庞大高科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以东,长沙村以北。

4

4a类区

(总面积约为2.83km2

交通干线两侧区域

①城市主次干道两侧区域;

②沈海高速

昼间≤70dB(A)

夜间≤55dB(A)

公共交通场站用地

①霞浦县客运站

②滨海新城客运站

③福宁长途汽车站

 

4b类区

铁路干线两侧区域

①温福铁路

②温福铁路霞浦站

昼间≤70dB(A)

夜间≤60dB(A)

 

五、政策咨询服务信息

解读机关:宁德市霞浦生态环境局

解读人:宁德市霞浦生态环境局分党组书记、局长林峰

解读时间:2022年11月20日

联系电话:0593-8879516

 

宁德市霞浦生态环境局(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