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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柏洋乡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五级“网格化”管理方案》政策解读

来源:柏洋乡 发布时间: 2022-05-24 1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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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背景依据

  为建立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监管机制,及时发现、处置农村建房过程中的安全隐患,更好地保障房屋使用安全,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的紧急通知》、《宁德市房屋结构安全专项治理三年行动局际联席会议关于立即开展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的紧急通知》和《霞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霞浦县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工作方案》精神及有关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目标任务

  结合柏洋乡实际情况,及时发现、处置农村建房过程中的安全隐患,保障房屋使用安全达到相应的标准要求。

  三、主要内容

  (一)适用范围:

  三层及以下村民自建住宅、三层以上村民建房、集中统建的住宅、既有房屋改扩建(加层)、影响主体结构安全装修工程、农村公共建筑的巡查监管。

  (二)工作流程:

  农村建房安全网格化管理执行“审批通报、问题发现、组织核实、抄告处置、协调督办、处置闭环”工作制度。

  (一)审批通报

  对批准建设的农村房屋,乡应指定专人负责在批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审批情况通报给承担监管责任的各级网格员。审批情况包括:批准文号、建房户姓名、地址、联系电话、占地面积和四至、建筑层数、平面图、立面图,施工单位(施工负责人、安全员)或工匠带头人(培训合格证号)。

  对验收合格的房屋及时出具《农村宅基地用地和建房验收意见》,并在2个工作日内将验收合格情况通报各级网格员及供水、供电、供气企业。

  (二)问题发现

  对照《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的要求,按照:

  1.2022年前已排查的经营性自建房。

  2.2022年以来新投用的经营性自建房;

  3.未经正规设计施工的钢结构经营性房屋,已排查出的一般安全隐患钢结构房屋;

  4.擅自改扩建的房屋;

  5.50年以上的一般安全隐患老旧房屋;

  6.2021年危房清零行动中已进行加固的房屋;

  7. 涉疫房屋。

  等7种建房类别的监管要点,结合卫星遥感影像、无人机航拍、群众举报、网上舆情、媒体曝光和日常监督等方式,及时发现农村建房过程中未在醒目位置公示项目审批信息、未依法依规履行报批程序、未按照审批内容进行建设、施工过程中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

  (三)组织核实

  在巡查过程中发现问题后,由三级网格员组织开展发现问题的核实,根据用地、规划审批信息类型、内容及样式,通过内页审核、部门查询、现场比对等方法进行核实,将核实结果报二级网格员签字确认。

  (四)协调督办

  乡农村建房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农村建房安全重大问题处置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对疑难复杂问题,及时召集有关部门和村协调处置。

  (五)处置闭环

  有关部门在问题处置完毕后,将处置情况反馈给原抄告单位,经原抄告单位再次核实,方可销号。

  四、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黄健

  联系方式:0593-8718001

  柏洋乡人民政府(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