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职工正常退休(职)申请办理指南
一、什么是“基本养老保险”?
基本养老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五大险种中最重要的险种之一。养老保险的目的是为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为其提供稳定可靠的生活来源。
二、哪些人应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三、哪些人符合办理正常退休的条件?
(一)正常退休手续申报条件有哪些?
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并且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达到十五年及以上的,可申请办理正常退休手续,按月领取养老金。
(二)跨省流动就业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如何确定?
-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三)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缴费不满十五年,能否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四、申报流程
(一)办理流程
- 提交申请。用人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规定,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领取基本养老金的申请。
- 材料受理。审查标准:材料是否齐全并且符合条件。办理结果:符合条件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单; 不符合条件的,一次性告知需补充的材料,待材料补充完善时再予以受理。
- 材料审查。根据申请事项的法律法规和实施规程,对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进行核实。根据审查标准,提出审核意见。
- 出具决定。 根据审查意见,作出决定,出具决定文书。
(二)所需材料
- 《福建省参保人员基本养老金领取资格认定表》(一式二份)
- 公示回执
- 身份证
- 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 退休申请人员本人档案
- 户口簿
(三)办理窗口和联系电话
办理地点:宁德市霞浦县松港街道福宁大道39号政务服务中心一层131窗口,联系电话:0593-8857322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夏令时(6月1日到9月30日)调整为下午:15:00-18:00)
五、相关事情
(一)常见问答
Q:申请退保须具备哪些条件?
A: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个人在达到法定的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前离境定居的,其个人账户予以保留,达到法定领取条件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其中,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可以在其离境时或者离境后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告知其保留个人账户的权利以及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后果,经本人书面确认后,终止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Q:我是福建省企业退休人员,现在居住在外地,社保要求提供的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怎么办理?
A:2017年起全省开展人脸识别认证。您可以手机登录各大应用商城下载“福建社保”客户端,点击“资格认证”模块,根据系统提示进行操作。如果因故无法通过手机人脸识别认证,请到社区、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或社保经办机构进行现场认证。安置在外省且无法通过手机认证的人员请登录各地社保经办机构官方网站下载“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表”,携带认证表、身份证、退休证前往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或社保经办机构,将盖章后的认证表寄回养老金发放社保经办机构。
Q:如何查询社会保险信息及缴费情况?
A:我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参保人员可以登录福建省社会劳动保险局网站,注册后查询自己的个人权益记录信息。
Q:如何开具退休人员收入证明?
A:退休人员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行动不便者可由家属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退休人员的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到社保经办窗口办理。
Q:外省户籍人员或本省农村户籍人员可否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在个人缴费窗口参保和缴费?
A: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居住证持有人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意见的通知》(闽人社发〔2018〕1号),凡在福建省(不含厦门)城镇居住地办理了居住证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本人自愿,均可以在城镇居住地参加或接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的政策及经办程序参照居住地城镇户籍人员规定执行。
(二)相关资料下载
- 福建省参保人员基本养老金领取资格认定表
- 公示回执
(三)新闻动态
通过关键词自动聚类企业职工正常退休(职)申请办理相关的新闻动态信息。
(四)政策文件
通过关键词自动聚类企业职工正常退休(职)申请办理相关的政策文件及解读信息。
(五)活动日历
以日历形式展示活动信息。
(六)标签填写
主题标签:企业职工退休
服务对象标签:个人
行业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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