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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劳动争议投诉案件程序
来源: 时间:2007-5-3 19:37:53 作者: 阅读 786 次

    受理劳动争议投诉案件程序

受理劳动争议投诉案件程序:
    1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应当双方协商解决;
    2
、当事人双方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口头或书面方式向所在企业劳动争议组织申请调解;
    3
、企业调解不成的,向上级主管部门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4
、上级调解不成的,应在有效时间内(自发生劳动争议60日内)申请劳动仲裁;
    5
、劳动争议案件经劳动仲裁庭裁决不服的,应在裁决生效的15天内,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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