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劳动争议投诉案件程序
受理劳动争议投诉案件程序: 1、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应当双方协商解决; 2、当事人双方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口头或书面方式向所在企业劳动争议组织申请调解; 3、企业调解不成的,向上级主管部门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4、上级调解不成的,应在有效时间内(自发生劳动争议60日内)申请劳动仲裁; 5、劳动争议案件经劳动仲裁庭裁决不服的,应在裁决生效的15天内,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