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新农合住院医疗补偿是防止参合农民“因病返贫”的第一道“防护墙”,那么大病救助政策则为霞浦街道1.66余万名参保农民筑起了第二道“防护墙”。据初步统计,霞浦街道自北仑区大病医疗救助政策实施以来,已为428名次参保困难群众发放大病救助金累计181.5万元。仅去年一年,霞浦街道就有97名参合农民获得47.35万元大病住院救助金,今年1-6月份,有67名参合人员获得32.77万元大病救助金。
根据北仑区仑政[2009]84号文件规定,医疗救助从2009年9月起有新的调整,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患非特殊病种的150%以内对象,其住院剩余有效医疗费按60%的标准给予救助;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患有特殊病种150%以内的低保边缘群体按70%的标准给予救助;对患有重大疾病并造成医疗和家庭生活困难的参合人员,其一个自然年度在定点医院住院治疗或经定点医院批准在非定点医院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扣除各类报销、减免、补助等费用后,个人实际负担的医疗费用超过家庭年收入,造成家庭生活困难可给予大病救助,救助金额为有效医药费扣除报销后剩余费用的40%,年度不超3万。
随着政府对民生工程的大量投入和医疗制度的不断完善,群众的参合率不断提高,得到的实惠也随之增大。大病医疗救助对逐步解决城乡困难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和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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