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退役军人局〔2020〕18号
霞浦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印发
《2018—2020年市级文明单位创建规划》的通知
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霞浦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第十四届(2018—2020年)市级文明单位创建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霞浦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0年8月21日
霞浦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第十四届
(2018—2020年)市级文明单位创建规划
为做好第十四届(2018—2020年)市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按照县文明办的部署要求,根据《宁德市文明办关于组织开展宁德市第十四届(2018-2020年度)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申报工作的通知》(宁文明委办〔2018〕9号)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创建目标
围绕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完善创建工作机制,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活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践活动、文明道德风尚活动、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社会组织诚信守法环境、健康向上的退役军人人文环境、社会文化环境、和谐宜居的生活环境、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牢固树立“以退役军人为中心”的工作理念,切实履行职责,积极引导我局干部职工立足本职工作,不断转变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方法,不断推进新时期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二、重点工作任务
(一)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活动
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做好新时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首要任务,引导党员干部职工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让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干部职工中落地生根,形成生动实践。加强全局党员干部职工理想信念教育、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强化党员干部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县委统一部署,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开展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为主要内容的道德教育实践活动。强化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增强“四个自信”。加强宣传“红船精神”,持续开展“远学谷文昌、近学廖俊波”活动,继承和弘扬党的优良传统。
(二)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践活动
1.开展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的评选和学习活动。积极开展道德模范评选学习宣传活动。常态化抓好“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等评选表彰工作,充分发掘和宣传退役军人系统立足本职、爱岗敬业的先进典型,营造见贤思齐、崇德向善的浓厚氛围。广泛开展“弘扬传统美德、传承优良家风”为主题的多种形式实践活动,弘扬优良家风,营造良好风气。
2.深化主题活动,树立文明新风。一是深化“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的内容融入到节日文化之中,围绕传统节日,结合退役军人工作,清明节开展祭扫烈士陵园活动,端午节开展包粽子比赛活动,八一节开展送温暖和走访慰问活动,重阳节开展敬老助老活动,经常性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节日活动,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二是引领好社会文明新风尚。积极开展“践行八不规范,争当文明公民”活动,强化移风易俗日常宣传,大力推行殡葬改革,推进村规民约建设,规范机关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行为等,提升文明素养,约束歪风陋习、引导文明新风;开展文明礼仪、文明交通、文明餐桌、文明旅游、文明上网等道德实践活动,进一步弘扬时代新风,展示文明形象。三是做好公益广告宣传。利用办公楼、停车场、烈士陵园等人员聚集的场所设置创意好、感染力强的遵德守礼提示牌,引导人们崇德向善,文明有礼,为实现“中国梦”凝聚强大正能量。
(三)深化拓展退役军人系统精神文明建设
1.持续推进文明创建工作。做好新一届文明单位的申报和启动等创建工作。
2.充分发挥工会及干部职工作用。一是有效发挥工会及干部职工在创建和谐型机关中的优势和作用,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进一步活跃和丰富机关文化生活;二是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及时了解干部职工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心理疏导和人文关怀工作;三是深化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及时帮助困难干部职工解决实际困难;四是维护干部职工合法权益,继续开展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生日送礼物、节日送祝福等关心关爱主题活动。
3.加强办公室环境建设。加强办公场所美化、绿化、净化,规范办公室物品摆放,张贴退役军人核心价值理念、服务用语、行为规范,悬挂工作职责、办事流程图,营造舒适宜人的办公环境。提倡节俭意识,养成人走灯灭,及时关闭用电设备等良好习惯。
4.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一是创新活动载体,组织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开展羽毛球、乒乓球、气排球等小型多样、干部职工乐于参与的各种文体活动;二是积极参加县直机关举办的全民健身系列竞赛活动和系列文化活动;三是组织开展党建主题系列文化活动,进一步提振干部职工的精气神,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四是扎实开展机关“平安单位”建设,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营造平安和谐文明的机关氛围。
(四)深入推进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常态化
1.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认真组织学习宣传贯彻《志愿服务条例》,组建新时代文明实践党员志愿服务队,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结合退役军人工作特点,把困难退役军人、重点优抚对象等作为服务重点,广泛开展关心弱势群体等志愿服务活动。充分利用节假日、学雷锋日、“三下乡”、国际志愿者日等具有纪念意义的节日,组织开展主题志愿服务活动。持续开展无偿献血公益活动。
2.不断提高志愿服务质量水平。充分发挥退役军人工作特点,认真做好志愿服务组织身份标识工作,加强对志愿服务组织的指导,规范志愿服务行为,促进志愿服务事业健康发展。强化局机关志愿服务队伍建设,努力在参与脱贫攻坚和精准扶贫、提升社会文明程度等方面发挥作用。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创建市级第十四届(2018-2020度)文明单位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推进创建工作。按照创建体系的具体工作标准,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落实各项保证措施。对确定的重点任务、重点部位,层层落实责任,把责任分解到人,真正做到组织到位、领导到位、措施到位、创建到位。
(二)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创建工作责任机制、参与机制、督导检查追究机制、工作保障机制。将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纳入我局工作的重要内容,并作为干部评先评优和精神文明奖金发放的重要依据,推动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常态化、长效化,确保各项创建任务有序推进。
(三)形成创建合力。各责任股室、局属各单位要从大局出发,相互支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努力争当创建市级文明单位的排头兵,形成资源共享、优势互补、联手共建文明单位的工作格局。
(四)严格督促落实。进一步健全创建市级文明单位工作督查、点评、约谈、保障、奖惩的动态管理机制。对在市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中不负责、不作为、慢作为,未按有关规定和上级要求认真抓好落实,发现问题不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到位,违纪违规、严重失职渎职,要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