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ND09209-0001-2023-00050
- 发文字号: 霞海渔〔2023〕138号
- 发布机构: 霞浦县海洋与渔业局
- 生成日期: 2023-11-13
- 标 题: 霞浦县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印发霞浦县近海渔船船上设施更新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 有 效 性: 有效
沿海各乡镇(街道)海洋与渔业站,各渔船管理服务组织:
为进一步提高我县渔船通导与安全装备水平,提升渔船险情事故应急处置能力,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渔业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2〕100号)《宁德市财政局 海洋与渔业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渔业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宁财农指〔2022〕44号)要求,我局特制定《霞浦县近海渔船船上设施更新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辖区实际,组织实施。
霞浦县海洋与渔业局
2023年11月13日
霞浦县近海渔船船上设施更新改造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渔业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2〕100号)《宁德市财政局 海洋与渔业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渔业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宁财农指〔2022〕44号)要求,为进一步提高我县渔船通导与安全装备水平,提升渔船险情事故应急处置能力,推动渔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相关指示批示精神,瞄准现代渔业信息化的主攻方向,提高渔业生产智能化、经营网络化、管理数据化、服务在线化水平,加快推进海洋渔业转型升级,提高我县渔业安全生产发展和渔业渔政精细化管理水平。
二、建设目标
基于我县海洋渔船现状和今后生产管理趋势,按照“政府补贴为主、船东少量出资”的原则,支持我县海洋渔船更新通信导航和救生消防设备,渔船安全装备配置显著提高,海上避险和自救能力有效提升。
三、实施范围
1.补助对象。为纳入中国渔政管理指挥系统管理、证书证件齐全有效、合法建造且建造完工日期及取得渔业捕捞许可证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之间的近海捕捞渔船(含捕捞辅助渔船)船上设施更新改造进行适当奖补,已纳入报废拆解目录的渔船不在补助范围。安全救生通导设备主要指北斗卫星终端和救生筏等。
2.补贴标准。安全救生通导设备补助不超过设备价格的30%和补助上限。
补助上限具体情况如下:对于安全救生通导设备,船长小于12米的海洋渔船补助上限为0.7万元,船长大于等于12米的海洋渔船补助上限为1.8万元。
四、组织实施
近海渔船船上设施更新改造项目按照“渔民自愿、财政支持、先建后补”的原则开展。根据上级下拨资金总额,量入为出,逐船逐艘足额补助,有计划地组织开展近海渔船船上设施更新改造项目。
1.补助申报。渔船建造完工并取得渔业捕捞许可证后,由渔船所属渔业管理服务组织向县海洋与渔业局提交近海渔船船上设施更新改造补贴申请,主要包括:
①《福建省近海渔船船上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申请表
》(附件1)
②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公民申请的,提供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及其复印件;企业申请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和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③渔业船舶证书复印件;
④采购安全救生通导设备证明材料(正规发票);
⑤船舶所有权人银行卡复印件。
2.审核公示。县海洋与渔业局会同县财政局对受理项目资金补助申请进行初核、汇总,并对渔船补助申请资格、补助资金数量等内容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3.资金拨付。近海渔船船上设施更新改造项目按照“先建后补”的方式拨付,在项目配备完成后,经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拨付补助资金。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近海渔船船上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是“十四五”期间国家渔业发展政策硬性指标任务,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根据中央和省、市的资金安排参照本方案抓好落实,确保项目顺利实施,任务圆满完成。
2.严格建档立册和项目管理。县海洋与渔业局要加强近海渔船船上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档案管理,做到一船一档,可核查、可追溯。
附件:福建省近海渔船船上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申请表
附件
福建省近海渔船船上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申请表
船名 |
渔船编码 |
船籍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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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控功率 |
(kw) |
船长 |
(M) |
主作业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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捕捞许可证编号 |
渔船检验证书编号 |
渔船所有权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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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企业名称 |
居民身份证/企业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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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船所有人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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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式北斗示位仪 |
单个设备造价 |
(万元) |
申请补贴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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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生筏 |
单个设备造价 |
(万元) |
申请补贴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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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申请国家 补助资金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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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船所有人 银行账户 |
开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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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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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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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渔船所有人签字: 企业法人代表签字:(盖章) (公章) 年 月 日 |
县海洋与渔业局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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