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ND09104-0001-2022-00012 文号 霞教职改〔2022〕1号
发布机构 霞浦县教育局 生成日期 2022-03-28
标题 霞浦县教育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一级教师(中小学、幼儿园) 职务评审业务考核的通知
内容概述 霞浦县教育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一级教师(中小学、幼儿园) 职务评审业务考核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索 引 号 ND09104-0001-2022-00012
文号 霞教职改〔2022〕1号
发布机构 霞浦县教育局
生成日期 2022-03-28
标题 霞浦县教育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一级教师(中小学、幼儿园) 职务评审业务考核的通知
内容概述 霞浦县教育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一级教师(中小学、幼儿园) 职务评审业务考核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霞浦县教育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一级教师(中小学、幼儿园) 职务评审业务考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01 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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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校(园):

根据宁德市教育局、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宁教职改〔202117号)和霞浦县教育局、霞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1年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霞教〔2021127号)文件精神,现将2021年度一级教师(中小学、幼儿园) 职务评审

业务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县申报2021年一级教师(中小学、幼儿园)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预审合格人员(见附件1)

二、考核内容及方式

业务考核内容:

1.课堂教学。课堂教学采取录像形式,课堂教学使用教材是县现行使用教材。心理健康学科不指定教材,不作教材解读与设计。课堂教学录制要求为:

(1) 申报人员于46日前录制一节由本人设计并执教的完整课堂教学实录,时间为40分钟或45分钟(幼儿园按实际教学时长)。教学内容为本人本年度授课年级及学科(须与申报学科一致)。

(2) 教师要应用新媒体新技术开展有效教育教学授课,注重信息技术与课堂教学的深度融合创新,破解教育教学重难点问题。

(3)录制的图像清晰,声音清楚、洪亮,可采用麦克风或扩音器,拍摄过程画面应为整个教学场景,包含教学场所、授课人、授课对象等(注:在课堂教学用的黑板左侧粘贴一张粉红色A4纸,确保出现在视频录制全过程中)。视频格式为MP4,大小控制在500MB左右,须能清楚辨识申报对象。录像视频不得进行后期剪切、编辑、拼接、特效等。视频文件名格式为:学段-学科-学校名-姓名,例:小学-语文-霞浦实小-陈**

(4)视频中不得出现申报人个人相关信息,如:学校、姓名等。

(5)由申报人员所在学校提供纸质证明(由学校经办人签字,加盖学校公章),明确视频录制时间、内容与申报人员任教学科、学段相一致。

(6)录制的视频为常态课,不做赛课要求,课堂教学视频用于呈现一级教师具备的能力素养。视频内容必须真实、有效,一经发现教学课例存在政治性错误、学科性错误、抄袭或通过剪辑等方式拼接的情形,取消评审资格。

2.教育教学知识问题口头测试教育教学知识问题口头测试为教育教学相关内容的现场提问答辩。如果取得教育教学能力水平考试合格证,且在有效期内的申报对象,可以免于进行教育教学知识问题口头测试。

三、考核办法

组织专家进行教育教学知识现场口头测试观看教学视频。从教学实施、教师素养、教育教学理论水平等方面予以评定等次。

四、考核时间、地点(教育教学知识问题口头测试

时间:202249日上午8点10分 (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地点:霞浦县教师进修学校

五、其它事项

    1.任现职以来,获得县级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教育教学技能大赛三等奖以上(含三等奖)或参加过市级教师教育教学技能大赛的申报人员,提供相关参赛证明材料,经县教育局审核属实的,可申请免于进行课堂教学考核。

2. 请各有关学校(园)负责通知本单位申报人员按照要求准时提交视频录像,准时到达考核地点。

3. 由有关学校(园)46日前统一汇总本单位申报人员的视频及证明材料,以U盘形式(请勿用光盘,以免造成数据丢失)报送霞浦县教育局师训股,逾期视为放弃。

附件:1. 霞浦县参加一级教师职务评审业务考核名单

2.视频录像课信息汇总表

3.一级教师职务职称评审业务考核评价要素



霞浦县教育局  

                              2022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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