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ND09126-2606-2022-00012 | 文号 | 霞林函〔2022〕29号 |
发布机构 | 霞浦县林业局 | 生成日期 | 2022-05-24 |
标题 | 霞浦县林业局关于县政治十五届一次会议第57号提案的复函 | ||
内容概述 | 关于县政治十五届一次会议第57号提案的复函 | ||
有效性 | 有效 |
索 引 号 | ND09126-2606-2022-00012 | ||
文号 | 霞林函〔2022〕29号 | ||
发布机构 | 霞浦县林业局 | ||
生成日期 | 2022-05-24 | ||
标题 | 霞浦县林业局关于县政治十五届一次会议第57号提案的复函 | ||
内容概述 | 关于县政治十五届一次会议第57号提案的复函 | ||
有效性 | 有效 |
答复类别:B类
释界斌委员:
《关于“灵祐文化公园”建设的提案》(第57号)收悉。提案建议县国土资源局、县林业局及松港街道,把灵祐文化主题公园建设用地,纳入城区总体建设规划或龙首山公园规划中,因为没有具体的项目用地红线,无法给予较精确的答复,经我局讨论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设用地和规划问题是属于县自然资源局的职能范畴,林业部门无此项职能。
二、如涉及林地审批问题,具体建议如下:
1、项目要得到县发展和改革局的批复和县民宗局的批复,县自然资源出具选址意见。
2、根据林地审批的相关规定,如涉及占用到生态公益林,需列入省重点项目才能占用,所以要提前和县重点办对接,争取列入省重点。
3、项目如有涉及龙首山自然保护小区需要请第三方做选址论证。
我局一直重视各种项目的林地要素保障工作,坚持提前介入,主动作为,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我局将持续关注项目的进展,提早介入,为项目业主提供指导,为霞浦各项事业的发展提供林业保障。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林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 韩 杰
联 系 人:林立法
联系电话:0593-8893403
霞浦县林业局
2022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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