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了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制定《霞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霞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为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负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导、协调、推进工作。
政府信息公开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1.机构设置、主要职能;
2.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重点公开我局制定的各类规范性文件,及时主动转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
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划和计划,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统计数据;
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项目、依据、程序、期限及办理情况;
5.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
6.主要业务工作;
7.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重大利益或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决策情况;
8.行政处罚案件信息,案件主要事实、处罚种类、依据和结果等信息;
9.法律法规规定应该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具体范围参见《霞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二)公开形式
1.在本局网站上公开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2.通过县政府公报以及新闻发布会、报刊、广播、电视等形式公开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有关信息公开的其他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确需延长公开时限的必须经局领导批准,必要时要向公众说明情况。
(四)获取信息方式
1.登入本局门户网站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浏览或使用搜索工具查找。
2.可以从县政府公报以及新闻发布会、报刊、广播、电视等获取政府公开信息;也可在霞浦县档案馆、公共图书馆设置的政府信息查阅场所,获取政府公开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根据生产、生活、工作等需要,申请获取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的相关政府信息,可以直接在本局网站上填写并递交《霞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或从本局网站下载并填写《申请表》,向本局受理机构递交书面申请表。
(一)书面申请受理机构
霞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咨询电话(兼传真):0593-8881155 0593-8636586
通信地址:霞浦县松城街道目海路19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邮编地址:355100
(二)申请方式
申请人凭有效身份证明,按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通过互联网直接申请
申请人在本局网站上直接填写并递交电子版《霞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2.书面申请
申请人可以从本局网站下载《申请表》或者向本局办公室领取《申请表》,填写后递交。
3.口头申请
采用书面形式申请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申请,由受理机构人员代为填写《申请表》。
(三)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在收到《申请表》后,应进行登记。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则在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答复:
(1)属于公开范围的,应向申请人提供信息或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取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应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
(4)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局办公室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5)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告知申请人。
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应当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四)联系方式
(1)霞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股室及直属单位联系电话(区号:0593)
办公室:8881155
政策法规和审批股:8636586
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股:8636586
人力资源开发管理股:8059198
职业能力建设股:8881838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8881661
劳动关系和劳动监察股:8881696
工资福利股:8899220
社会保险股:8895873
职位管理和考核奖惩股:8859368
退休干部管理办公室:8631315
机关事业社会保险管理中心:8818077
社会劳动保险管理中心:8857322
劳动保障监察大队:8881321
劳动就业管理中心: 8883933
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8881096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8813105
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8852111
人事考试培训中心:8859368
工伤认定办公室:8057229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8881835
(2)方位地址:公交路线:乘32路车、下环城,到劳动局站下车。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县监察局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室:0593-8636586。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出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