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霞浦县司法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来源:霞浦县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3-01-10 10:11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霞浦县司法局编制而成。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所列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霞浦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xiapu.gov.cn)中政府信息公开栏霞浦县司法局专栏下载。若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直接与霞浦县司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霞浦县松城街道府前路365-8号;邮编:355100;电话:0593-8896055。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执行《条例》和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充实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规范工作流程,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多元化。

  (一)主动公开方面。一是做政务公开栏目信息保障。严格按照信息审核发布制度的要求,进一步梳理和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加大政务信息网上公开力度,确保权责清单、规范性文件、财政预决算等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2022年共发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条。二是推进双随机工作。制定霞浦县司法局2022年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及抽查事项清单,调整名录库抽查对象。2022年共抽查律师事务所两家。三是及时发布年度报告。按照《条例》及统一格式要求撰写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并按规定及时在相关栏目公开发布。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内部办理制度,规范答复文书格式,提升依申请公开申请办理质量。2022年我局网站收到公开申请1件,已依法依规按时作出依申请公开告知书,并通过邮箱和邮寄方式寄给申请人,没有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结合我局实际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明确职责分工,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序、高效开展。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的程序和责任,确保信息发布安全、及时、有效。同时,按时向县图书馆、档案馆报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纸质文本和电子文档。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依托霞浦县人民政府网站、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政府公开栏、“霞浦普法”微信公众号等方式主动公开各类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积极参与政府办组织开展的各项培训工作会议,及时完成考核任务。在应对社会评议方面,采取积极态度,确保对外公开的信息,有迹可寻、有政策支持、有数据支撑,有应对措施。在责任追究方面,2022年我局未出现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上级要求,仍存在一定差距:一是培训交流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还不够;三是重大政策解读方式有待创新,针对性和有效性还需进一步加强。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加强政务公开培训,深入学习和贯彻落实《条例》要求,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加大政务微信、新闻媒体等方面的政务公开力度,切实提高信息公开的针对性、有效性和透明度,及时发布、回应群众关切,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本年度无收取信息处理费。

  霞浦县司法局

  2023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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