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构职责
霞浦县海洋与渔业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负责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海洋经济与渔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海洋经济与渔业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海洋经济与渔业发展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拟定海洋经济和渔业发展有关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协调推进我县海洋经济发展,对接开展海洋经济试点示范工作。会同有关单位提出优化海洋产业结构、调整产业布局的建议,指导推动渔业产业结构、产业布局调整。协调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休闲渔业等相关产业的发展。
(三)推动海洋经济科技创新,负责海洋经济运行监测、评估及信息发布。
(四)负责编制海洋经济和渔业渔政有关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相关投资项目需求和财政项目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
(五)组织实施海洋与渔业有关标准、技术规范和节能减排,指导渔业标准化生产。按分工提出海洋与渔业有关科研、技术推广项目建议,承担有关重大科研、技术推广项目的遴选及组织实施等工作。指导水产技术推广体系建设。
(六)依法监督管理水产品质量安全,水产养殖用兽药及其他投入品的使用。指导水产品加工流通。承担渔业统计监测工作。
(七)组织实施水域滩涂养殖证制度,指导水产健康养殖,组织水产养殖污染防控工作。负责水产苗种管理。承担水生动物防疫检疫相关工作,组织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控工作。
(八)组织实施渔业捕捞许可制度。负责渔船、渔机、渔具监督管理,组织渔船装备更新改造。监督管理远洋渔业,推动远洋渔业发展。
(九)负责渔业资源、水产种质资源和水生野生动植物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开发利用。组织实施休渔禁渔制度,指导水生生物资源增殖。组织开展水生野生动物资源调查和评估,研究提出地方重点保护的水生野生动植物名录调整的意见建议。负责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和水生野生动物栖息地相关工作。按规定承担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
(十)承担我县渔港监督管理职责,负责渔业航标、渔业船员、渔业通讯管理,配合推动落实渔船渔港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承担维护渔业生产秩序,指导监督渔业执法工作等职责。指导渔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十一)指导渔业安全生产。负责渔港、渔业船舶(含休闲渔业船舶)安全监督管理。承担职责范围内的渔业应急处置和渔业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参与渔船涉外涉台事件处理,承担渔事纠纷处理工作。
(十二)负责海洋、渔业防灾减灾工作。按规定负责海洋观测预报和海洋灾害预警报。按分工组织海洋灾害影响评估和灾后生产恢复工作。
(十三)按分工会同有关单位组织开展海洋、渔业对外以及对台港澳有关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十四)负责加强本系统、本领域人才队伍建设。
(十五)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信息
办公地址:霞浦县松城街道六一七路456号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夏令时:8:00-12:00,15:00-18:00;冬令时:8:00-12:00,14:30-17:30。
邮政编码:355100
办公电话:0593-8893735
值班电话:0593-8057295
传 真:0593-8875198
网址:http://www.xiapu.gov.cn/
咨询服务:
霞浦县行政服务中心县海洋与渔业局窗口
1、窗口受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夏令时:8:00-12:00,15:00-18:00;冬令时:8:00-12:00,14:30-17:30。
2、联系电话:0593-8575705
3、地址: 霞浦县福宁大道九大馆行政服务中心
三、领导简介
沿海各乡镇(街道)海洋与渔业站,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对局领导班子成员的工作分工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分工如下:
苏贞富(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局全面工作。
汤淑娜(党组成员、纪检监察组组长):主管纪检监察工作。
郑进顺(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渔政渔港监督、防灾减灾、安全生产、军民融合、海上动员、行政审批、“马上就办”、渔业保险及智慧海洋等工作。
具体单位:行政审批股、渔政渔港与防灾减灾股、海动办、县乡镇渔港服务站、渔保办。
陈宗顺(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海上养殖综合整治、海洋渔业转型升级、渔船燃油补助、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海洋渔业垃圾治理、党建、机关效能、机关后勤、政务公开、保密、创城、计生、精神文明建设、工会、宣传报道等工作。
具体单位:办公室、财务室、整治办、油补办、党建办、机关支部、海洋渔业系统工会、局宣传报道组。
陈善祥(党组成员、执法大队大队长):分管海洋渔业执法各项工作。
具体单位:县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
王自锋(党组成员、执法大队教导员):分管渔业经济、渔业科研、渔业统计、水产养殖、水产技术推广、水产品质量安全、水产品加工、渔旅融合、人工鱼礁建设、行业协会、乡村振兴、人才及扶贫等工作。
具体单位:渔业经济股、县海洋渔业发展中心。
林伟(三级主任科员):分管渔港建设、渔港经济区建设、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改革、平安建设、信访、扫黑除恶斗争、疫情防控及局属企业工作、离退休老干部等工作。
具体单位:渔港办、局扫黑办、局属企业、退休干部管理站。
为保证各项工作高效运转,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实行AB角制度,具体为:
苏贞富——郑进顺,陈宗顺——林伟,陈善祥——王自锋
四、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
1、办公室
综合协调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承担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信息、信息化、效能、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和信访工作。负责起草机关重要文稿。在法定权限范围内负责组织起草海洋经济与渔业有关政府规章政策草案。负责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基本建设管理有关工作和行政后勤等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管理和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
组织协调政策研究,负责牵头推进渔业经营体制改革与建设。负责组织开展政策法规咨询和宣传教育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有关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听证工作,承办并组织协调重大海洋与渔业权益纠纷、信访复核等工作。其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承担具体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标准化管理工作。
2、渔业经济股
组织实施渔业发展政策和规划。指导水产养殖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组织实施水产养殖和苗种生产许可证管理制度,负责水产新品种审定和水产苗种进出口管理。承担水生动物防疫检疫、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控相关工作。组织水产养殖污染防控工作。组织实施渔业节能减排和标准化生产工作。按规定监督管理水产养殖用兽药及其投入品的使用,依法承担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水产品市场加工、品牌培育相关工作。实施渔业资源保护管理相关制度,指导、监督水产种质资源、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和管理。组织开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海洋牧场建设。负责对养殖及相关项目建设的规划、指导和管理。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海洋经济与渔业行业科技发展政策、规划。负责组织推进海洋经济与渔业科技创新工作,组织开展重大科技攻关和高新技术研究、推广和节能减排技术研究及成果转化、从业人员技能培训等工作。负责本行业科技成果管理工作。负责对相关科技项目建设的规划、指导和管理,指导水产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对外和对台港澳渔业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协调有关海洋经济与渔业涉外涉台事务。
拟定海洋经济与渔业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协调海洋经济项目实施以及区域间和部门间的产业合作,对接开展海洋经济试点示范工作,承担“智慧海洋”相关工作。协调推进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休闲渔业等相关产业的发展。负责相关海洋产业项目建设的规划、指导和管理。负责海洋经济与渔业统计核算、运行监测、调查、分析评估及信息发布工作。负责组织编制海洋经济与渔业渔政相关项目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有关海洋经济与渔业重大建设项目(含渔港)和技术改造项目的审核申报。组织编制部门预决算,管理行政事业经费和专项资金,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工作,指导、监督直属单位财务工作。负责申请国际金融组织渔业贷款项目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国有资产、基本建设的清查核算,组织实施政府采购,监督指导直属单位基本建设、国有资产管理。负责内部审计工作。
3、渔政渔港与防灾减灾股
组织实施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船网工具指标控制、渔业资源总量控制和限额捕捞制度,组织实施海洋伏季休渔、内陆水域禁渔期制度。监督管理渔船、渔港、渔机、渔具。承担渔船污染防治工作。负责渔业船员、航标和通讯管理工作。承担远洋渔业开发与管理工作。承担特定水域渔业管理相关工作,监督执行有关国际渔业条约和周边国家渔业协定,参与渔船涉外涉台事件处理。牵头负责行业安全生产,组织全县渔业安全生产督查行动等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指导休闲渔业船舶和乡镇船舶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和渔事纠纷处理工作。负责对渔港及相关项目建设的规划、指导和管理。负责拟定海洋观测预报体系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开展海洋生态预警监测、灾害预防、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发布警报和公报。组织编制并实施海洋与渔业灾害应急预案,参与重大海洋灾害应急处置。负责渔业灾情统计,组织协调渔业灾后恢复生产。负责渔业生产突发事件的应急指挥、处置、救援。配合有关单位承担渔业水域污染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对防灾减灾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规划、指导和管理。
(二)直属单位:
1、霞浦县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
单位类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联系电话:0593-8850586
邮 编:355100
传 真:0593-8863776
单位职责: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授权,代表国家履行渔政渔港监督管理职能,对外维护国家海洋与渔业权益,对内保护海洋渔业资源,依法维护渔业生产秩序,查处海洋与渔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实施渔政监督检查;负责监督检查渔业许可制度、渔业资源保护制度的实施;调查处理在全县有重大影响的水生野生动物违法案件;依法调查处理渔港及渔业水域污染事故;依法实施渔港渔业船舶监督管理;主管全县渔业船员考试、发证工作;负责全县渔业航标的设置和维护、负责本县重大海损事故的调查处理,协调本县辖区的渔业船舶及渔港水域内船舶水上交通事故和渔事纠纷的调查处理;负责办理渔业船舶职务船员证书及普通船员证书,依法实施渔业无线电监督管理,负责全县渔业无线电台(站)的发展规划、建设布局及其频率、呼号的分配;负责核发渔业船舶电台执照、征收无线电频率占用费;协调处理辖区内渔业无线电管理事宜。组织实施全县性渔业执法行动;经授权配合国家有关部门调查处理重大涉外的涉渔涉海事件;负责全县渔业执法人员录用资格审核、业务培训等管理工作;拟定、编制全县海洋与渔业执法经费预算,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执法经费使用;负责全县海洋与渔业执法机构装备的规划、建造、调配;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2、霞浦县海洋渔业发展中心
单位类别:事业单位
联系电话:0593-8891501
邮 编:355100
单位职责:宣传党和政府有关渔业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推广海淡水养殖技术,促进渔业经济发展;开展水产新品种、新技术和新设备的引进、试验和示范推广工作;开展水产技术培训、水产职业技能鉴定;做好渔业病虫害预报防治、渔业增殖放流、渔业技术咨询服务;开展水生动物防疫检疫、水产品抽检工作;调查、研究、分析、总结渔区经济运转状况,负责全县海洋与渔业统计编报,进行渔民家庭经济状况调查摸底,推广海洋与渔业产业化经验,推动渔业产业化、规模化、科学化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3、霞浦县乡镇渔港服务站
单位类别:事业单位
联系电话:0593-8850586
邮 编:355100
单位职责:负责渔港和渔业船舶安全监督检查,办理船舶进出港签证;负责渔用航标监督管理;负责对渔港水域内影响通航安全的水上水下施工作业的监督检查;负责渔港船舶排污的监督和渔港水域环境的监视;依法协助调查处理渔港水域内发生的船舶污染事故、渔业船舶水上交通事故和渔事纠纷;协助做好渔业船员考试考核发证工作;依法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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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政府网站
设市区政府网站
县市区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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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霞浦县人民政府技术支持:福建拓尔通软件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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