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霞浦县农业农村局

来源:霞浦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 2022-12-01 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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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机构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市、县有关农业、农村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参与拟订各项涉农政策,组织、指导农业执法工作。

  (二)承担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了解掌握和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和农业、农村工作情况;开展“三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决策意见和建议。

  (三)负责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参与拟订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指导农村土地承包、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管理工作;指导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村民筹资筹劳、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工作;指导和扶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建设与发展。

  (四)承担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扶贫开发规划、政策;按分工组织、协调实施有关扶贫开发的工程和项目;协调开展社会扶贫工作;负责有关扶贫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五)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指导农村基层建设、农村工作机制创新和指导农业及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并指导实施新农村(美丽乡村)建设、农村小康建设规划和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农业和农村信息化体系建设,负责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管理和服务。

  (六)指导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组织落实促进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按规定承担农业固定资产投资的相关工作,组织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项目申报、农业专项资金的计划安排管理和监督检查;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

  (七)牵头研究起草和指导实施现代农业发展的政策规划,推进现代农业示范区等专项建设;拟订并指导实施农业产业化、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实施重点龙头企业及产业化示范基地建设;会同有关单位拟订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指导农产品行业协会建设与发展。

  (八)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依据有关规定负责畜禽屠宰监督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及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国家标准,拟订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承担农业标准化有关工作,组织、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依法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与监督管理。

  (九)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依法实施农作物种子(种苗,不含林木种苗和花卉)、食用菌菌种、草种、种畜禽、农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的许可及监督管理(不含水产饲料及其添加剂在养殖环节投入使用的监督管理);负责兽医医疗器械和有关肥料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承担农业防灾减灾责任,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动植物疫病防治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动植物防疫和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动植物(不含森林植物、花卉、野生和水生动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依法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官方兽医、执业兽医、乡村兽医管理相关工作;监测、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消毒剂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十一)拟订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指导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负责农科教结合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产业技术体系的建设,组织实施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技术引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按规定管理中等农业教育,组织实施农民培训、村级农民技术员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与管理工作;依法开展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参与农业系统劳模的评选和组织指导农民体育健身活动。

  (十二)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草原、宜农滩涂、宜农湿地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拟订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保护与改良政策,依法管理耕地质量。

  (十三)研究拟订农垦发展政策,指导农垦系统深化改革;组织和指导垦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国有农场土地利用工作;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南亚热带作物发展规划,指导其农业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利用。

  (十四)承办农业涉外、涉港澳台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农业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霞台农业合作的有关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拟订农业利用外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及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信息

  办公地址:霞浦县松港街道东关二桥下10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邮政编码:355100

  办公电话:0593-8892851

  值班电话:0593-8892851

  传  真:0593-8058345

  网址:http://www.xiapu.gov.cn/zwgk/gkzl/bmzfxxgk/zfbm/xnyncj/gkzn/

  信访热线:0593-8892851

  服务投诉、监督举报电话:12316、0593-8892851

  服务投诉、监督举报邮箱:xpnyj@163.com

  咨询服务:

  (一)霞浦县行政服务中心农业农村局窗口

  1.窗口受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夏令时)、14:30至17:30(冬令时)。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2.联系电话:0593-8575708

  3.地址:霞浦县行政服务中心 (农业农村局窗口)

  三、领导简介

  盛廷忠(县委农办主任,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县乡村振兴局局长、县委乡村振兴办主任):主持县农业农村局全面工作。

  叶其韦(党组副书记、一级主任科员):分管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畜牧业推广股、动物卫生屠宰技术股、乡镇(街道)畜牧兽医站、茶产业发展中心、农体协。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畜牧兽医、动物防疫监督、茶产业发展、农垦、农民体育方面工作。主持局长外出期间全面工作。

  周  翔(党组成员、副局长、农机发展中心主任):分管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科技教育股、农业生态环境与能源技术服务股。负责农业机械化管理、农机安全、妇联、科技特派员、生态农业、农业农村人才、农业科技教育工作。

  林逢盛(党组成员、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组长):主持纪检监察工作。

  林彦为(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计划财务股、农田建设管理股、农田服务股、种植业推广股、植保植检站、农村合作经济指导股。负责计划财务、农田建设管理、农产品加工、品牌建设、农村合作经济、种植业(包括食用菌)、政策与改革方面工作。对接农副产品产业协会。

  林  毅(党组成员、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分管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政策法规和行政审批股。负责行政审批、法规、信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农业综合执法、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方面工作。

  许  伟(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产业推进与脱贫成果巩固股、脱贫成果巩固服务股、农村社会事业促进股、乡村振兴发展服务股、农村社会服务股。负责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发展规划、产业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村治理、对外与霞台合作、山海协作方面工作。对接霞浦县扶贫促进会。

  叶传庆(四级主任科员):分管农广校、退管站、工会,负责职业农民培训、退休干部管理、工会方面工作。

  王躬昭(农业技术和农村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分管种猪场、良种场,负责种业方面工作。

  黄霖平(农业技术和农村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分管办公室、机关党委,负责局机关效能管理和农口党群、人事、档案、市场与信息化、新闻宣传、信息方面工作。

  叶其韦和叶传庆、周翔和许伟、林彦为和黄霖平、林毅和王躬昭互为AB角。                                          

  四、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

  (一)  办公室

  主要职责:综合协调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落实。承担机关文电督查、会务、机要、档案、保密、效能、接待、政务公开、安全保卫等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作。承担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联系电话:0593-8892851

  传真电话:0593-8058345

  (二)计划财务股

  主要职责: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组织提出农业投资规模、方向的建议并监督实施。组织编报部门预算和决算并组织执行。参与农村金融、农业保险的政策制定。指导监督机关内部财务、资产和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内部审计。

  联系电话:0593-8891819

  (三)政策法规和行政审批股

  主要职责:农村和农业经济发展的有关改革的起草和执法监督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种畜禽、草种生产经营活动以及动物防疫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官方兽医、执业兽医和乡村兽医管理工作;承担涉及农民负担信访工作。组织行政应诉、普法宣传工作。组织拟定并实施本局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工作制度,负责行政审批和有关公共服务事项办理。

  联系电话:0593-8575708

  (四)科技教育股

  主要职责:承担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技推广体系等相关体系建设以及科研、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负责农业“五新”推广相关工作。监督管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指导农用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及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和管理。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节能减排、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农业清洁生产和生态循环农业建设。承担外来物种管理相关工作。指导农业教育,按规定管理中等农业教育,组织实施农民科技培训与管理工作。指导职业农民培育。

  联系电话:0593-8865595

  (六)农村社会事业促进股

  主要职责: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协调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工作,负责农业农村信息管理,负责农业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建设和服务,负责指导农业防灾减灾。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联系电话:0593-8881226

  (七)农田建设管理股

  主要职责: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承担耕地质量管理相关工作,参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593-8860808

  (八)产业推进与扶贫成果巩固股

  主要职责:负责县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有关具体工作,组织实施全县乡村振兴的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区域兼经济社会合作,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山海协作发展规范政策,负责种植业、畜禽种业管理工作,指导开展农村创业创新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和检疫体系建设,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拟订全县动物重大疫病免疫,畜牧兽医、饲料、饲料添加剂、兽药,兽医医疗器械的发展规划和计划,承办农业涉外和港澳台事务。

  联系电话:0593-8893585